连化管发〔2014〕63号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
通 知
园区各部门、各企业: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灌政办传〔2014〕21号)要求,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中旬至9月上旬,在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批示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在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防范措施,消除重大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园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
三、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9月中旬,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10日):各企业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按时上报园区安监局,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1日-8月10日)。园区管委会将组织安监、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巩固完善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这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企业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巩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青奥会期间、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
(二)化工行业检查重点:(1)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全面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情况。(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运行和维护情况。(3)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风险防范和作业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4)企业涉及可燃粉尘作业场所防火防爆和防尘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5)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情况。(6)石油化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7)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冶金行业检查重点: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企业)。一查安全机构是否落实。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生产、供应、使用煤气冶金企业是否按要求设立煤气防护站,配备必要的人员、救援设施、特种作业器具。二查煤气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完善。是否在煤气危险区域,包括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是否携带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过剩煤气是否采取点燃放散方式,放散管管口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放散时的火焰监测装置和灭火设施是否完备有效。三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盲板作业票制度,盲板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作业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充足有效的呼吸器等救生装备,煤气事故救援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科学施救能力。是否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有无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是否将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统一管理,是否将劳务工视同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进行安全管理。四查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到位。铁水罐、钢水罐的吊运影响范围内是否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吊运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鉴定。五查应急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了演练,应急救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员工是否能熟练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潘井开主任任组长,园区安监局和各相关单位不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安监局。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起纵相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此次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面开展检查,切实摸清底数。园区将分片区对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三)狠抓隐患整改,严查非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安全隐患,要实行分类整改,对一般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园区各企业分别于6月21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9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均含电子文档)报园区安监局。
联系人:雍卫卫 电 话:83619118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