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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46/2014-00019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4-06-02
文号: 灌民发(2014)5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4〕1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工作,结合民政实际,制定《灌南县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

关于印发《灌南县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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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41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工作,结合民政实际,制定《灌南县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民政局

2014529

灌南县民政局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决定于今年6月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组织实施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531630

四、组织机构

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唐学军

副组长:孟凡银

成 员:各乡(镇)民政办、各乡(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担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一些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在全系统特别是各乡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殡仪馆、公墓等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警示教育,突出特色,增强活动实效。

(二)开展安全排查。组织各乡(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定期对电力设备、易燃易爆物品、饮食卫生等开展专项检查,防车辆事故,推行安全检查登记注册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办公区消防设施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能力。

(三)加大督促检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到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送:灌南县委、县政府,灌南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