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办、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程参与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做到义务宣传、义务监督、义务推广经验。
(1)带头禁烧秸秆,主动做政策宣传员。全县民政系统党员以身作则,做到不焚烧自家秸秆的同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禁烧政策、禁烧意义,提高群众禁烧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出良好的禁烧氛围。
(2)带头劝导亲友邻居,主动做义务监督员。落实包、保、带责任,对干部职工直系亲属间有田地的实行包户,在引导亲属邻里禁烧的同时,还要做好义务监督员,确保系统内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田地的“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3)带头综合利用秸秆,主动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推广员。积极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经验,推广秸秆还田利用技术,努力转变亲属和身边群众的思想意识,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
二是向全县民政服务对象发出倡议,坚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充分综合利用秸秆。为我县2014年综合利用与秸秆禁烧工作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灌南民政局
2014年5月30日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