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灌政办传【2014】21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消除重大隐患,着力推动民政下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以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用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措施、最管用的手段、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厉的追责,消除隐患于萌芽,防范事故于未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安全工作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根据民政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突出抓好民政系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光荣院、烈士陵园、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公墓等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杜绝违章用火用电、乱扔烟头、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9月上旬,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7月5日)。各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按时上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
(二)检查整改阶段(7月6日—8月5日)。各单位要全面进行自查,县局将分两轮进行检查。第一轮主要针对各单位制度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第二轮主要针对前一段时间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巩固完善阶段(8月6日—8月25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这次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安全防范各项举措落实到实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26日—9月10日)。各单位对整改未到位的隐患要跟踪进行整改并全面验收,县局进行抽查验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组织机构
为落实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唐学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孟凡银任副组长,各乡镇民政办负责人、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赟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要作为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重视,在措施上要再强化,在责任上要再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和分工,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要敢于动真碰硬。要坚持“督到位、查到位、时常督、经常查”的原则,对安全隐患要进行跟踪整改,盯住不放,限期未整改的要按照上限进行严管重罚。做到真查、真改、真停。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有社会影响的事故一律挂牌督办,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各单位要不断强化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工作局面。
灌南县民政局
2014年6月29日
送:灌南县委、县政府,灌南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