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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71/2014-00042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4-08-31
文号: 新政发〔2014〕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14〕27号 关于开展新学期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工作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根据8月30日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对全镇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检查,确保新学期校车安全运行,杜绝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关于开展新学期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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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4〕27号

 

 

 

 

关于开展新学期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工作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8月30日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对全镇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检查,确保新学期校车安全运行,杜绝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全面检查。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逐步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日常维护情况、驾驶员工作和培训情况、超载超速情况、乘车学生点名、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卫生消毒和消防器具配置情况,并对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和骑车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针对近日气温下降,可能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醒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家长或监护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各学校要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下发告家长书。

三、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镇校车办将组织人员对全镇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在10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接送学生车辆检查情况表报送镇校车办,同时将电子稿通过邮箱发送到:syb_3223916@163.com

附件:灌南县接送学生车辆检查情况表

 

2014年8月31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