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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674/2014-00143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灌南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4-11-26
文号: 李政发〔2014〕6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印发李集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李集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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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李集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李集乡人民政府

                         20141126

李集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201497号)和《关于印发灌南县2014年保障冬季空气质量临时管控方案的通知》(灌政办20149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控煤、控尘、控污”目标,强化日常管控力度,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改善空气质量。

二、工作按排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继续淘汰相对落后产量,强化企业环保设施管理,确保重点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检查。乡执法队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进行大气污染违法巡查,对全乡施工工地与堆场扬尘、秸秆露天焚烧等行为的进行及时管控,发现危害大气环境事件,督促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防止违法行为升级,并将巡查情况于每月9日、19日、29日前汇总报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对存在严重污染问题企业予以曝光取缔,提升公众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乡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监管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自始至终地站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一线,加强对本辖区、部门范围内堆场扬尘和烧荒等现象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注重协调配合,克服和防止厌烦和应付现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乡三套班领导要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按照分工、分片及“一岗双责”要求,亲自主抓、重点部署,做到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者,要始终把大气污染治理摆在企业工作的第一位,严格按照环保规范要求,落实专项资金,采用先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乡政府年终考核内容,乡大气污染防治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力、无实质进展的,造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县考评倒数的,对相关责任村(社区)、单位予以“一票否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李集乡党政办公室                     201411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