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十八大”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在建项目,开发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0月31日召开的“迎十八大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苏安监电〔2012〕10号)精神,以及11月2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迅速有效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党的十八大是一次举世瞩目的盛会,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保证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和首要的政治责任。各企业、在建项目要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行安排部署。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严管态势,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依法严厉打击,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条线和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采取硬措施,拿出实招数,对国务院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落实再落实,督查再督查,确保不因安全生产事故影响社会稳定。
(二)突出隐患排查,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分管条线要按照“四项排查”要求,突出抓好工矿商贸、危化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要切实整改。要在前期“四项排查”和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排查,确保不留安全死角。要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要制定具体有效的整改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对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十八大期间,各分管条线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查处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和投诉,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大力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畅通信息,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工作
各分工条线要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有关领导和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确保社会稳定。二要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要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有效实施救援。三要落实安全生产日报制度。各分管条线要按照苏安监电〔2012〕10号文的规定,从11月1日开始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次日,在每日16:00时前向服务中心报送《十八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日报表》,再由服务中心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汇报。
附件:十八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日报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通知
抄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
灌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
十八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日报表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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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起 |
死亡 人 |
失踪 人 |
受伤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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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起 事故 简况 与现 场救 援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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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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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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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事故报情况,无事故报平安;
2.事故报告内容:工矿商贸死亡事故;无人员死亡的爆炸、火灾、中毒、坍塌等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