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海渔发〔2017〕44号
关于开展全县2017年畜禽屠宰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全市2017年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农〔2017〕1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活动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宣传教育内容,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为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17年6月8日-16日)。通过媒体宣传、开展主题宣讲、宣传咨询和警示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广泛宣讲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普及安全知识,推进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在“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开展现场咨询活动,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措施和行业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方法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科普体验场馆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屠宰企业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培训演练,确保企业人员熟悉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提高企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排查督查活动(2017年6月17日-30日)。一是开展屠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县畜禽屠宰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二是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监管,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纳入生猪屠宰场日常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中,督促指导屠宰企业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开展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三是依照职责分工,配合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它作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抓手。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
(三)强化信息报送。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信息交流,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和相关影视资料。请于6月30日前将《畜禽屠宰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附表1)、《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畜禽屠宰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汇总表》(附表2)、《2017年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附表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期间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08×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及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72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局屠管科,联系电话(兼传真):83260010;邮箱:gntzk888@163.com。
附件:全县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
全县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 军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永忠 县海洋与渔业局屠宰科科长
成 员:贾月楼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葛建军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新安分所所长
唐志中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李集分所所长
封其善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百禄分所所长
陈士九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田楼分所所长
成佃丰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北陈集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赵永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彩凤同志为联络员。
附表1
畜禽屠宰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
屠宰厂(场)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检查要求 | 检查依据 | 检查 结果 | 备注 | ||
一、 布局及设施 设备 | 1.布局 | 屠宰车间建筑消防是否符合《消防法》规定,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2.设施设备 | 屠宰企业的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使用许可。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屠宰企业是否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安全生产探测警报装置,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是否定期组织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且有相关记录。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二、人员资质及培训 | 1.人员资质 | 从事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电麻、劈半等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2.培训 | 屠宰企业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 是□ 否□ | |||
三、 管理 制度 | 是否建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是否建立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是否建立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定期巡视制度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是否建立屠宰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四、 信息 报送 | 是否每月按时向农业部门报告包括生产状况(有无事故)、设施设备运行状况、风险隐患排除状况和整改措施等内容的安全生产信息。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五、 档案 管理 | 是否将设施设备检验检测保养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记录等归档并保存两年以上。 | 《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是□ 否□ | ||
处理 意见 | 对上述不符合要求的 事项,应当在 前整改。 | ||||
监督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厂方负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实行一企一档,一式三份,一份交给企业,一份县(区)存档,一份市级存档。
附表2
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畜禽屠宰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汇总表
主管部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名称 | 危险性类别 | 储存量(吨) | 涉及方式 | 安全管控措施 | 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 整改完成 情况 |
注:1.危险性类别包括火灾、腐蚀、中毒、窒息、爆炸、粉尘爆炸、物理爆炸。
2.涉及方式包括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
3.安全管控措施包括规章制度,技防、物防、人防、应急措施。
附表3
2017年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宣传教育情况 |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 |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 |||||||||
媒体宣传 | 发放宣传材料 | 举办宣讲培训活动班次 | 宣讲培训人员数量 | 排查畜禽屠宰企业总数 | 排查事故隐患及风险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 出动监督检查人员数量 | 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数量 | 整改完成数量 |
(次) | (份) | (次) | (人次) | (个) | (个) | (个) | (次) | (人次) | (次) | (起) | (起) |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