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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70/2017-00014 信息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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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2017年二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灌南县2017年二季度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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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17年二季度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7年12月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5月8日至6月1日,会同灌南县科技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和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经信局)对灌南县两家企业(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耕耘化学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5月末产业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组主要查阅了与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有关的合同、票据和有关往来账等相关资料。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政策情况。灌南县人民政府围绕《江苏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灌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推进产业科技创新方面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

2.税收优惠支持创新政策落实情况。根据灌南县国家税务提供的资料显示,灌南县贯彻落实建立鼓励创新普惠机制、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及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方面政策,2016年至2017年5月税收优惠支持创新政策共惠及44家企业。

3.土地支持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灌南县能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优先保障科技型产业用地需求,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资金池管理使用落实情况。灌南县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于2014年9月制定了《灌南县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按照省财政和县财政1:1比例分别出资500万元建立了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并在江苏银行灌南县支行开设了专户。

(二)涉及产业科技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资金总体安排情况。根据灌南县财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灌南县2016年度共收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437.50万元,其中: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325万元;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700万元;省级重点研发专项资金60万元;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272.5万元。收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80万元。截至2017年5月末已拨付1265万元,未拨付172.5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单位和主管单位未申请拨付使用。

2.涉及产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池管理使用情况。灌南县采用“资金池+银行+担保”风险共担模式,选择江苏银行灌南县支行和连云港灌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运营。灌南县按规定专款专用,经由连云港灌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2015年至2017年5月末共计为2家企业贷款350万元(其中:2015年发放贷款企业1家,发放贷款金额150万元;2016年发放贷款企业1家,发放贷款金额200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对县科技局和县经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两部门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程序规范,资金能及时拨付到位。

4.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通过对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耕耘化学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进行延伸核查,发现该两家单位均能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由于以上项目为分阶段实施,截止2017年5月末部分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闲置大额资金,未完全发挥资金池扶持作用

2.江苏耕耘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能按要求按时投产使用。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灌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根据我局的审计意见已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