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灌南县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灌南县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是交通运输部组织“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简称“迎国检”)之年,江苏省提出了全国夺冠的目标要求。为落实省、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完成“迎国检”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服务、安全五位并举,着力推动干线公路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努力保障江苏公路在今年的检查中继续争创全国第一,并以做好全国检查准备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安全、畅通、智慧、高效、绿色”的公路网络,提升干线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县政府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全县“迎国检”工作,交通部门作为“迎国检”牵头部门,各有关部门及全县国省干线沿线各乡镇加强协调联动,合力推动“迎国检”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和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运局。
四、重点工作
(一)交通工程建设
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4国道市区至灌南段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15〕17号)文件要求,确保灌南段于7月份开工建设。积极有序推进235省道灌南段、345省道北环段等工程建设。
(二)路域环境整治
1.集镇整治。县公安、国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交运等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对公路两侧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及时进行拆除;规范设置花坛和隔离栅,做到环境整洁、路宅分家、机非分离;对集镇段沿线房屋、店铺统一标识、色彩,做到统一、美观;对沿路集市进行清理和疏导,开辟合适场所搬迁转移。根据交通运输部“八无”要求,确保做到: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基本无违法建筑物、无穿越公路的设施、基本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基本无非植物、基本无摆摊设点、无打谷晒粮现象、公路用地范围内基本无堆积物。同时还要加大巡查力度,抓好巩固,防止反弹,通过集中整顿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依法治路水平。
2.交安设施。交通部门要确保我县干线公路标志标线设置规范,指路标志体系设置完善,并具有较好的系统性、网络性,对标线、标牌、警示桩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整修;未实施的公路安保工程尽快实施到位。对辖区内的干线公路做好沿线道口的归并、封闭、硬化,使之交通渠化合理、安全设施齐全,无明显安全隐患。
3.绿化美化。对辖区内干线公路路域范围内边坡、边沟和沿线绿化进行全面整治,补植、修剪到位,做到公路路肩、边坡无种植物,边坡、边沟通畅、规范,全面改善路容路貌,以一流的形象迎接国检。
(三)科学规范管理
1.内业整理。全面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制度体系建设,形成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体系、业务工作基础台账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按照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检查标准的资料整理归档内容及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迎检有关资料的汇编整理工作,重点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逻辑性、关联性,确保资料能与检查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逐项对应。
2.站点建设。加强路政大队、治超站、工区、应急中心(基地)等相关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要求,做好统一的执法或行业标识设置、工作制度上墙、执法依据按章公示等工作,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树立良好窗口服务形象,积极为公众提供服务。
(四)超限运输治理
1.源头管控。各相关治超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交通部门要对重点货物集散地采取派驻、巡查等措施,在源头进行运输装卸行为的监管和检查,加大对县内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从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行为,对查处的违法改装车辆一律确保恢复原状,会同安监部门,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力度;港口管理部门要严控出入货场码头的车辆,货物符合限载标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源头管控。
2.联动治超。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部署协调联动工作。公安部门要选派交巡警、治安警等精干人员进驻对应管辖区域的相关公路治超站点,严格执行治超站点派驻制,与交通部门依法共同开展公路路面治超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黄牛”带车、暴力抗法等恶劣行为,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公安、交通部门建立“信息抄告、关联处罚”工作机制,对各相关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实施关联处罚。
(五)迎检交通组织
按照“统一组织、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原则,交通路政、公安交警对辖区范围内检测所经线路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对重要交叉口、匝道口制定详细的交通管理方案;交通分流、管制工作以公安交警为主,交通路政、运政为辅,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因车辆行驶对检测工作的影响,确保路况检测车辆保持最佳状况进行检测。
五、实施步骤
根据国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迎国检”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6—7月):动员部署阶段。按照“迎国检”工作方案部署,制订详细的周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8—9月):整改提升阶段。按照交通运输部考核体系的检查标准和要求,对全县“迎国检”工作进行统一检查,对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相应整改,同时对内业资料进行全面整理,统一格式,规范要求,汇编装盒。
第三阶段(10月至国检前):备战冲刺阶段。通过督查和模拟检查,再次梳理迎检中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完善。在正式检查开始前,制订完成“迎国检”工作接待方案,排定检查行走路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职责
县政府对全县“迎国检”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各涉及部门以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各乡镇,开展“迎国检”各项工作。凡“迎国检”工作需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形成推进合力,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各乡镇。负责做好辖区干线公路道口硬化、边坡边沟、绿化补植、垃圾清理、清理违章乱停现象等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二)县交运局。对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质量负总责,牵头制定“迎国检”总体方案,加强行业内各迎检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公路附属设施,加大路面治超力度,提请县政府“迎国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三)县公安局。负责迎检线路的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全力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整治,优化交通执法,进一步打击交通违章等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县港口局。负责做好超限运输车辆源头管控工作。
县迎检办负责对全县“迎国检”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跟踪推进“迎国检”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实行“迎国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完善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实施方案,把职责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对照“迎国检”各阶段工作要求,合理倒排计划和工期,不但要有完成任务的时限,而且要有完成任务的标准和责任要求。制定并完善工作推进的细化举措,加强相互协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狠抓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工作推进督查考核机制,相关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深入“迎国检”工作一线,督促工作推进,检查措施落实,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本次检查预定目标后,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四)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我县“十二五”期间公路工作成绩,展示灌南公路发展成就、管理创新及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的亮点做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全员积极参与的“迎国检”氛围。
附件:1.灌南县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
员名单
2.2015年度灌南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路
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灌南县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廖朝兵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洪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金军 县交运局局长
成 员:胡超进 新安镇人大副主席
贾 军 百禄镇副镇长
王杰生 新集镇副镇长
成建斌 李集乡党委副书记
孟祥闪 孟兴庄镇人大副主席
薛晓清 县国土局副局长
王康勋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增远 县城管局党委委员、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树仁 县港口局副局长
尹鸿飞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志东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严汉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红佐 县交运局公路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运局,张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5年度灌南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路域
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
线路名称 |
桩 号 |
整治内容 |
工程量 |
时间完成节点 |
责任单位 |
|
S235线 |
K5+400-K11+200 (新安镇集镇段) |
集镇段花坛破损修复 |
930米 |
8月15日前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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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段花坛绿化缺失补植 |
835米 |
8月15日前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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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板砖损坏修复 |
400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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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路段 (K0—K5+400、K11+200—K18+670) |
一般路段绿化缺失补植 |
450株 |
7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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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肩堆积物清理 |
1处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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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肩杂草清除 |
850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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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平土路肩 |
2267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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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新护栏 |
148米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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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道口桩 |
59米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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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池移除 |
14个 |
8月15日前 |
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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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道口硬化 |
5000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李集乡、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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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路道口整平 |
35000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李集乡、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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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K6+100 |
边坡、边沟等路域环境整治 |
6100米 |
8月15日前 |
李集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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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100—K18+670 |
边坡、边沟等路域环境整治 |
12570米 |
8月15日前 |
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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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6线 |
K106+150-K109+000 (孟兴庄集镇段) |
集镇段新建花坛 |
850米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 |
|
集镇段花坛绿化 |
2550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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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种绿化 |
550株 |
7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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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除堆积物 |
650米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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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人行道 |
6000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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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辅道 |
12000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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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除违章乱停现象 |
15处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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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3+300—K116+600 (秦庄集镇段) |
补种绿化 |
633米 |
7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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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 |
6块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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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名称 |
桩 号 |
整治内容 |
工程量 |
时间完成节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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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6线 |
一般路段(K103+469—K106+150、K109—K113+300、K116+600—K120+330) |
补种绿化 |
619株 |
6月30日前 |
交运局 |
|
清理堆积物 |
2处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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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平土路肩 |
4325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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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36线 |
一般路段(K103+469—K106+150、K109—K113+300、K116+600—K120+330) |
修善公交站台 |
7个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
拆除广告 |
18处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
|
料 场 |
7处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
|
清理垃圾池 |
18处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李集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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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站道口硬化 |
2处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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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道口硬化 |
44100平方米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李集乡 |
||
|
清理违章乱停现象 |
4处 |
8月15日前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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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103+469—K113+200 |
边坡、边沟等路域环境整治 |
9731米 |
8月15日前 |
孟兴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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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113+200—K120+330 |
边坡、边沟等路域环境整治 |
7130米 |
8月15日前 |
李集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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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6线 |
K58—K59+500 (小尧集镇段) |
路侧绿化缺失补植 |
95平方米 |
7月15日前 |
百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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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侧绿化带内垃圾清理 |
160方 |
8月15日前 |
百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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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道设置篦子井排水 |
40米 |
8月15日前 |
百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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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0—K73 (新安镇集镇段) |
路侧违停 |
180米 |
8月15日前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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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侧绿化垃圾清理 |
3500方 |
8月15日前 |
百禄镇、新集镇、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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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路段 (K54+329—K58、K59+500—K70) |
一般路段绿化缺失补植 |
80株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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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道口硬化 |
3处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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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桩缺失增设 |
150根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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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善公交站台 |
4处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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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志补充 |
36处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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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缺失 |
40米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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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侧垃圾池 |
22个 |
8月15日前 |
百禄镇、新集镇、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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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道口桩 |
36个 |
8月15日前 |
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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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道口硬化 |
60处 |
8月15日前 |
百禄镇、新集镇、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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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侧乱停 |
150米 |
8月15日前 |
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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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4+329—K60+050 |
边坡、边沟等路域环境整治 |
5721米 |
8月15日前 |
百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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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0+050—K67+800 |
边坡、边沟等路域环境整治 |
7750米 |
8月15日前 |
新集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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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7+800—K73+048 |
边坡、边沟等路域环境整治 |
5248米 |
8月15日前 |
新安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