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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5-00500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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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华实福润种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出栏9600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江苏华实福润种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出栏9600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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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实福润种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出栏9600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华实福润种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出栏9600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扩建年出栏9600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华实福润种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苏灌南生态农业产业园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1200万元

扩建内容: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扩建2间妊娠猪舍,1间产房,4间保育舍,13间育肥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座,电能自动热风机40套。扩建建筑面积910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根据类比调查江苏华实福润种猪基因有限公司现有污染物排放现状以及污染物核算,猪场区内臭味污染物NH3H2S排放量相对较小,经预测,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并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扩建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扩建后,全场生产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含沼气工程)处理后用于周围葡萄园农灌。正常工况下尾水不会流入唐响河,因而对地表水环境现状有改善作用。事故排放情况下,废水进入场区内的事故水池,杜绝废水的事故排放。

3.噪声   扩建后,全场噪声源主要为猪只叫声,猪舍换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沼气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5-95dBA)。

4.固体废弃物    扩建后,全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猪的粪便、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渣、病死猪尸体、母猪分娩过程中产生的胎盘、饲料包装废弃物、废脱硫剂、防疫时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扩建后,猪场均采取人工干法清粪工艺,猪粪及时清出后置于干粪池中,定期排入沼气一体化处理设施;猪舍内设置通风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沼渣及时运出外售;污水泵房、格栅间、污泥压滤间等发生强烈恶臭的部位,将其置于封闭的厂房内,并设置强力通风系统,通过引风机将恶臭气体引入相应的净化装置进行脱臭处理;合理场区布置,加强绿化,保证场区内有良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措施。

2)废水治理措施:厂区污水处理站采取“厌氧池+兼氧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MBR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的工艺”的处理工艺,尾水用于浇灌周围葡萄园。经处理后的出水可以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周围可供灌溉的面积约30余亩,可以容纳本项目的废水。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经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全场场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废:生产过程中猪场猪粪采用干法清粪工艺将猪粪单独清出后定期排入沼气一体化处理设施;沼渣外售给企业加工成农肥综合利用,实现了资源合理化综合利用,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病死猪尸体交由保险公司委外进行无害化处理;胎盘投入化尸池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包装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脱硫器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泥经压滤机压成固体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属畜牧业,选址属规划的一般农用地,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 9号)关于养猪场选址的规定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项目生产区外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北侧162m处有小南村居民,南侧122m处有新南庄村民,评价建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敏感点择机搬迁。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养殖厂臭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江苏华实福润种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何文俊

联系电话:025-85280708

电子信箱:525475398@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圆形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③该项目最主要的污染因素;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否能够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支持/无所谓/反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江苏华实福润种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