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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5-00027 信息分类: 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11-13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5〕10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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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5106

关于灌南县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初级中学: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5320724FG0091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建设在灌南县初级中学校园内,新建两栋四层教学楼及供水、供电、消防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797.15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梁杰。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11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