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5〕108号
关于灌南县港务有限公司生产综合楼
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灌南县港务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灌南县港务有限公司生产综合楼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缓解离岗待业人员养老金缺口,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我委原则同意你们实施该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拆除场址内现有一栋两层危房,新建一栋四层生产综合楼,改造总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占地面积666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地点
灌南县港务有限公司院内。
三、项目投资
工程总投资约451.04万元。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施工承包合同,项目建设工程必须在项目区进行公示。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接文后请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及时发挥效益。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