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5〕107号
关于灌南县交通运输局新建灌南县南环路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南环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有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工程由三段构成,分别是新东南路-苏州南路段、盐河-迎宾大道段、幸福大道-硕项路段,全长6.391公里。
二、建设规模及标准
该工程为沥青砼路面,采用次干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新东南路-苏州南路段断面:3.5m(人行道)+3m(侧分隔带)+7.5m(机动车道)+2m(中分隔带)+7.5m(机动车道)+3m(侧分隔带)+3.5m(人行道)=30m;盐河-迎宾大道段、幸福大道-硕项路段断面:2m(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15m(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4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30m。
三、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为11833.3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
四、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执行。
请据此批复做好施工图的设计,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和设备,加强项目的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