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通知精神,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以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的通知》(连教督委办【2017】11号)精神,灌南县教育局、灌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7年10月31日—11月2日组织了对县六塘中学、六塘中心小学、张湾实验学校、实验小学、北陈集中学和田楼中心小学等6所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督导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李太云主任、吴卫东、徐海祥副主任带队,分中、小学两组,通过听取学校自评介绍、察看现场、查阅资料、随机听课、座谈问卷等形式对各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通过督查,各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良好。督导组充分肯定各校素质教育工作开展的亮点,同时对督导中发现的学校尚存在对素质教育认识理解程度不够到位、查找、剖析、解决问题思路不够清晰、台账资料建立不够细致全面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校于11月15日前按照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任务,迎接11月底市素质教育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