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发〔2016〕1号
关于开展卫生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农村居民卫生文明意识,建立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卫生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主要目标。实现村容村貌整洁卫生,村居生态环境优美亮丽,使广大群众做到人人讲卫生,户户争洁净,养成热爱整洁,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着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田楼。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2、孝敬老人,爱护幼小,待人礼貌热情,家庭成员关系融洽,邻里关系和睦。
3、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环境整治、卫生防疫等活动。
4、爱清洁、讲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墙根樯角无杂物,柴草杂物堆放有序并不超过3堆。
5、生产、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池、垃圾桶内。人畜粪坑加盖,无露天粪坑。
6、家前屋后实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美化。包卫生,即庭院大场、家前屋后水泥路面干净清洁,房屋周边沟塘无垃圾。包秩序,即农用机械、车辆等停放有序、屋外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包绿化美化,即主动开展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活动,注重养花种草和已有绿化的管护,菜园围栏美观、整齐,人居环境恬静优雅。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卫生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侍以军
副组长:刘 浩、姜海城
成 员:马士华、赵学兵、魏奎国、李道才、成正让、方明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海城兼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村卫生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四、评选办法
1、活动时间:2016年2月1日—2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2月16日—2月29日为检查评选阶段(示范户名单2月25日前报镇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日—3月7日为张榜公示阶段,3月底第一批表彰授牌,以后分批进行评选,适时表彰授牌。
2、评选方法:由所在行政村(社区)初验推选,镇卫生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验收。
3、评选数额:第一批评选活动,按各行政村(社区)户数5%的比例评选,具体名额见附表。
4、评选出的卫生文明示范户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复核评选一次,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卫生文明示范户资格,并摘牌。
5、卫生文明示范户以精神奖励为主,实行挂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卫生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各村要把整个活动的宣传、评选、公示、授牌等环节组织到位,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各村要结合实际,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逐步形成“我参与、我受益”,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3、责任落实,务求实效。各村要把卫生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对照评选标准,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工作,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把群众公认,有代表性、有影响力、能充分发挥卫生文明示范带头作用的家庭评选出来。通过此次评选活动,进一步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