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推行尊老金普惠制度,规定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据悉,我县专门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平台,对老年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对享受尊老金待遇的80岁以上老年人审核一次,对享受尊老金待遇的人员,县老龄办和乡镇民政办及村(居)委会一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县财政部门按季度及时拨付尊老金,全部委托银行通过“一折通”发放。2015年共发放“尊老金”954.18万元,惠及12605人,其中,80-89周岁老人“尊老金”636.61万元、90-99周岁老人“尊老金”305.49万元、100周岁以上34位老人“尊老金”1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