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委发〔2016〕6号
关于印发《田楼镇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镇各有关单位:
《田楼镇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田楼镇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田楼镇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苏发〔2015〕35号)及灌办发〔2015〕5号、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入实施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健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提升贫困农户素质,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实现贫困农户脱贫。
二、工作内容
(一)扶贫开发工作对象。新一轮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
(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人。镇三套班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主要负责人。
(三)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为抓手,根据低收入农户家庭实际情况,从帮助创业、就业、提供增收信息、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入手,帮助低收入农户建立稳定的增收渠道,确保低收入人口的家庭人均年纯收入达6000元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精准识别,分解任务(1月23日-3月31日)。
依据省、市及县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做好低收入农户的精准化识别。严格按照低收入农户入选标准及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应进尽进。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人,确保每个低收入农户都有党员干部帮扶。
(二)入户调研,了解民情(4月1日-4月20日)。
镇扶贫办要做好对各村(社)党员干部的培训学习工作,掌握国家及省、市、县各类扶贫政策,指导结对帮扶责任人扎实做好入户调研工作。结对帮扶责任人要登门入户,根据建档立卡入户登记期间所掌握的农户信息,进一步与帮扶对象促膝交谈,分析致贫原因,共同商讨脱贫项目,针对实际问题,积极商讨解决办法,保证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实现。
(三)跟踪推进,解决难题(4月21日-11月30日)。
各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结对帮扶的低收入农户,把帮扶项目落实好,及时解决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真帮扶,帮扶群众得实惠。
(四)综合考核,注重实效(12月底前)。
镇扶贫办将对各扶贫工作责任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注重扶贫工作实效。考核结果将报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镇对各村(社)年终综合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镇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扶贫开发工作各项任务。各村(社)要根据镇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扶贫工作力度,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措施扎实。
(二)深入政策宣传。各村(社)要结合全国 “扶贫日”等有利契机,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开通广播喇叭等方式,进一步宣传扶贫工作政策、方式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努力营造齐心协力共建全面小康的舆论氛围。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主要负责人是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工作总体要求,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千方百计寻对策,想尽办法找出路,竭尽全力求突破,实行帮扶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努力使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在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的过程中,镇扶贫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村(社)开展跟踪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田楼镇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田楼镇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开发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及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
1、2016年1月底前完成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培训,做到家喻户晓(5分)。
2、2月5日前发布公告,完成收集农户申请表(5分)。
3、2月25日前对照要求,规范操作,完成第一轮低收入户初选评议并及时公示(20分)。评议未按规定程序的扣10分;未公示到位的扣10分。
4、3月5日前配合镇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并及时公示结果(10分)。未能精准识别,被发现漏户的扣10分;发现一起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的扣10分。
5、3月15日前配合县对入选对象进行复核,并公示结果(10分)。未公示到位的扣10分。
6、3月2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表不漏项、项不出错(10分)。发现一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7、4月底前按照扶贫办要求,整理装订好各项材料(10分)。每缺一项扣5分。
8、结对帮扶人员根据结对户家庭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实现帮扶对象当年脱贫目标(30分)。
二、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照工作目标及要求进行检查,督促,考核,评分。
三、奖惩规定
扶贫开发工作实行保证金制度,镇分工到村人员与村(社)支部书记实行捆绑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本办法由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