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15年-2016年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审计结果
(2017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22日,对灌南县2015年至2016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资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尊老金、残疾人生活护理补助、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精神病服药住院补助、残疾人康复器械以及春蕾基金、爱德基金、困难职工救助、爱心捐款、博爱助学、金秋助学、天使阳光等多项社会福利资金。审计了县民政、残联、妇联、慈善总会、总工会等部门,并延伸调查了4家养老院和2所学校,有关情况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的方针,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以五保供养、临时救助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2008年,灌南县建立了以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为对象的五保供养制度;2015年建立了以保障基本生活、及时救助的“救急难”为原则的临时救助制度,社会救助体系得到不断完善。
2.以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日趋成熟。
2007年,灌南县开始对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精神病服药住院进行补助以及免费发放残疾人康复器械,2010年开始对二级以上残疾人生活进行补助;县民政部门于2007年建立了对父母双亡儿童的孤儿生活费补助制度,2011年建立了面向高龄老人的尊老金制度。各有关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相继建立了春蕾基金、爱德基金、困难职工救助、爱心捐款、博爱助学、金秋助学、天使阳光等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制度。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收支情况。
2015年至2016年,全县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审计范围内,下同)共收入6648.14万元,其中:民政部门孤儿生活补助收入284.83万元,尊老金收入1709.81万元,五保供养收入1429.74万元,临时救助收入476万元;残联部门0-6岁儿童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服药住院及残疾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收入979.33万元,残疾人生活救助收入735.32万元;慈善总会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补助收入46.39万元,“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收入193.47万元,定向捐赠收入339.45万元,春节慰问10万元,盐城灾区捐款2.18万元;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补助收入261.55万元;红十字会备灾救助补助收入49.05万元;妇联爱德基金收入88.52万元,春蕾基金收入22.27万元;团县委希望工程收入20.23万元。
2015年至2016年,全县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共支出5844.88万元,其中:民政部门孤儿生活费支出284.83万元,尊老金支出1709.81万元,五保供养支出1429.74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72万元;残联部门0-6岁儿童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服药住院及辅助器具适配支出634.60万元,残疾人生活救助支出688.76万元;慈善总会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支出47.02万元,“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支出72.01万元,定向捐赠支出299.45万元,春节慰问支出10万元,盐城灾区捐款支出2.18万元;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支出263.67万元;红十字会备灾救助支出68.26万元;妇联爱德基金支出112.57万元,春蕾基金支出21.15万元;团县委希望工程支出28.83万元。
2016年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收入3534.45万元,比2015年增加420.76万元,增长13.51%;2016年共支出3180.35万元,比2015年增加515.82万元,增长19.36%。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投入稳定增长,各项资金规模不断扩大。
(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情况。
2015年至2016年,民政部门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689人(次);残联部门0-6岁儿童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服药住院及残疾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累计受益2902人(次);慈善总会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患病儿童84人;总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2146人(次);红十字会博爱助学资助学生40人,4名先天心脏病儿童获得“天使阳光基金”资助,11人白血病儿童获得“小天使基金”资助;妇联爱德基金资助学生904人(次),春蕾基金资助学生170人;团县委希望工程资助学生162人(次)。
截至2016年底,全县共有12930名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尊老金待遇、111名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补助、1167名五保老人享受五保供养服务,3900名残疾困难群众享受残疾人生活补助。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抽查的3个乡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政策执行不到位,未享受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收费上的减免;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向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未按规定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2015年至2016年有关部门未执行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配套政策,补贴发放不及时;经核查2016年有4名孤儿(2017年4月出保)在超过18岁后无在校证明情况下仍领取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1人在2014年3月死亡后仍领取尊老金至2016年4季度。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各项社会救助金资金结余过大,使用效益不高;个别救助金项目未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三)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个别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尚未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信息不能共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多发、重复发放等问题;残疾人康复器具发放管理缺失,未进行有效监督。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灌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根据我局的审计意见已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