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21号
关于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灌南县老城区支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老城区支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老城区支管网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19。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该工程共敷设管道约57360.1米。工程改造范围为:盐河以东片区26个地块,盐河以西片区4个地块。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831.62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周建军。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