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7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20日,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情况
开发区是省级经济开发区。设有办公室、招商局、规划建设科、经济发展科、社会管理科、商务中心、安监分局、环保分局、招工服务局、党群工作部、土地清理办公室11个职能科室。开发区工作人员6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4人、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7人、临时人员18人。
(二)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开发区2016年初预算收入55077563.8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77565.7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6899998.03元),追加预算收入8120907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63198470.82元。
年初预算支出55077563.82元,追加预算支出8120907元(城乡社区支出4650585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519547元、国土整治支出1950775元),决算支出63198470.82元(工资福利支出6253649.75元,商品与服务支出6168181.4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933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943636.56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93671.03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6年末资产合计357052563.59元,其中:流动资产205898532.92元、固定资产151087230.67元、公共基础设施66800元;负债合计205898532.92元,其中;应缴财政款463546.42元、其他应付款205434986.5元;净资产合计151154030.67元,为资产基金。
(四)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财务报表反映开发区2016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677855.85元,较2015年的885132元下降23.42%,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323419.85元,较2015年的233318元上升38.62%;公务接待费233319元,较2015年的246200元下降5.23%;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2015年费用20500元;会议费未发生, 2015年费用231235元;培训费121117元,较2015年的153879元下降21.29%。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滞后。
2.扩大开支范围支出,违规发放奖金、加班费等津贴补贴;支付招商引资服务费、研究经费、测绘费等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购买打印机等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收取房租费,未缴纳房产税;往来账清理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灌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根据我局的审计意见已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