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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6-00267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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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残疾人集中托养是我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事项,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近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在原有的残疾人托养所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充实托养工作人员,加强对残疾人托养工作的组…

我县200名残疾人将接受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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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集中托养是我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事项,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近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在原有的残疾人托养所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充实托养工作人员,加强对残疾人托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统筹,切实落实相关措施。通知还明确了今年的托养任务是200人。

    据悉,集中托养对象为具有灌南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年龄在16至60周岁之间,无传染性疾病的肢体、智力和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本人和监护人有托养服务需求和经乡镇级医院评估认定适宜机构托养。经费补助标准为:全托4000元/人.年,日间照料2000元/人.年,县财政对托养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还将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