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卫〔2016〕33号
灌南县集中开展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精神,广泛开展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环境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决定集中开展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规,把计划生育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群众之中,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进一步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成就的宣传。大力宣传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在新形势下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必要性,大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的重要意义。
(二)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宣传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时间、政策口径、登记服务和审批程序等具体条款;引导群众有计划、按政策、负责任生育,减缓生育集聚压力;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违法生育的,仍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三)深入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开展再生育孕前优生知识的宣传,积极引导她们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开展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开展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
(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的宣传。大力开展优生优育的宣传;大力开展关爱女孩的宣传,倡导社会男女平等观念,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平稳发展;大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增强人们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
四、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同时积极拓展新兴媒介平台,扩大宣传的传播面和履盖面。
1.在《灌南日报》、灌南电视台、灌南广播电台、县卫生计生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和专题报道;
2.在县内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在报刊微信平台、灌网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编辑手机短信,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渠道开展政策实施宣传;
3.在县行风热线节目开展政策宣传,接听群众热线,回应公众提问;
4.在卫计系统宣传载体进行报道。充分利用《中国人口报》、《江苏健康家庭》、各级卫生计生委官网等载体,宣传报道我县计生工作成果和特色亮点(各乡镇报送到卫生计生委信息不少于3篇)。
(二)环境宣传
1.利用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县卫计委选定3块大LED显示屏(新安镇办公楼、悦来集南门、灌南宾馆),同期同步播放计生政策宣传片或计生宣传标语;
2.加大户外环境宣传。各乡镇制作计生政策宣传横幅、标语在交通要道口、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地开展宣传;
3.强化人口文化阵地宣传。现有的人口文化广场(大院)以及乡村级计生宣传街、墙、路、栏、角等阵地要进行一次维护并更新宣传内容。
(三)社会宣传
1.制作宣传展版或宣传画,主要宣传全面两孩政策法条修改原文;
2.印制一批折页,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及孕产保健知识;
3.组织广场咨询等活动。4月中旬,在县人民广场集中组织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新安镇计生服务站协助)。
五、宣传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宣传的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和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把各项活动引向深入。
(二)创新特色载体。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卫生计生资源,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吸引群众参与,广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优生优育等科学健康知识,充分展示卫生计生工作成效和特色品牌。
(三)加强舆情监测。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坚持舆情周报和月报制度,持续关注、及时收集舆论反应和公众关切,为领导了解舆情动态、制定工作决策提供参考,适时就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主流媒体集中公开回应。
(三)及时总结评估。集中宣传活动基本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进行总结,于5月20日前向县卫计委报送活动总结、活动图片以及媒体报道的文字、声像等资料。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