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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6-00028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04-20
文号: 灌爱委会〔2016〕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连云港市爱卫会《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连爱委〔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详细计划,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改厕任务。

转发连云港市爱卫会《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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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爱委会〔20163

转发连云港市爱卫会《关于切实做好农村

改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连云港市爱卫会《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连爱委〔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详细计划,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改厕任务。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连爱委〔20165号)

灌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330

 

抄送:县卫计委,县财政局。     

灌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