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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85/2016-00023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4-08
文号: 堆政发〔2016〕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5】6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

堆沟港镇三级网格环境监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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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56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15125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办发【20161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推动全县、全镇环保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网格组成与职责

堆沟港镇行政区域被划分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堆沟港镇党委、政府。

网格长:任红剑(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单位:财政所、安监所、综治办、农经站、城建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农技站、农护办、城管队、司法所。

网格主要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3、发布本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负责对其日常抽查监管,督促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4、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的调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对四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6、完成上级交办的环境监管任务。

根据我镇实际,设立三个监管工作组:

1、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组

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成员单位:财政所、综治办、农经站、城建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农技站、农护办、城管队、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镇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红线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2、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组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成员单位:财政所、安监所、农经站、城建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农技站、农护办、城管队、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镇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指导全镇突出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对成员单位和四级网络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完善。

3、网格化督查考核组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成员单位:财政所、安监所、综治办、农经站、城建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农技站、农护办、城管队、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对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本网格内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      

                                                 

抄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堆沟港镇党政办公室                                                                                   20163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