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卫〔2016〕94号
关于做好应对洪涝灾害卫生应急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多次强降雨天气,造成了人员和财产损失等严重灾害,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汛期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30号)、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洪涝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应急〔2016〕3号)、市卫计委《关于切实加强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连卫办应急〔201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我县无大灾,小灾不严重”的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工作紧迫感,把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抗大灾防大疫的思想和行动准备,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在洪涝灾害应对中的各项职责。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开展辖区内机构设施、设备、救援基地、应急队伍、装备设备等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类险情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及时处理,要制订洪涝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或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确保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措施有效,流程规范。
三、加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措施落实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洪涝灾害天气的伤病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调整充实门诊等一线人员,尤其要加强夜间急诊工作,确保伤病员能得到及时救治;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要加强一线人员配置,安排好机动班和备用班,保持救护车辆配备及其性能良好,确保第一时间出车、第一时间救治、第一时间转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督预警和信息报告管理,做好应急队伍和物资等准备工作;卫生监督所要加强餐饮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保障群众的饮食饮水安全;120指挥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时间就是生命,呼救就是命令”的理念,确保通讯畅通。
四、加强值班和相关信息报告
各单位都要进一步加强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要求,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所有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密切跟踪事件发生过程,及时了解灾害情况、事故和疫情情况,有情况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
接本通知后,各单位要立即就应对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保障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一次专项自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有效整改落实。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