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内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根据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以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考核指标和工作人员“十不准”为主要内容,突出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要求。
二、考核方法
由第三方负责考核,考核组一般由五人组成。每月考核一次,考评结果分好、中、差三个等级。对考核对象采取分类办法考核,其中:
一类“中心”五个:新安镇、李集乡、百禄镇、三口镇、新集镇。
二类“中心”六个:孟兴庄镇、张店镇、汤沟镇、堆沟港镇、田楼镇、北陈集镇。
在一类“中心”中,每次考核如有五张全差票即降级;二类“中心”中,如连续三次且每次都达到4张以上好等次票即晋升为一类“中心”。
三、奖惩
每季度通报一次考评结果,凡一类“中心”每季度各奖励1000元(每半年兑现奖励一次)。凡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取消评优资格;年内有连续三次排名处于末位,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挂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