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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46/2018-00004 信息分类: 特困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3-07
文号: 灌民发〔2018〕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的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实现“中心”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现将《2018年度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印发《2018年度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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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内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根据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以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考核指标和工作人员“十不准”为主要内容,突出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要求。

二、考核方法

由第三方负责考核,考核组一般由五人组成。每月考核一次,考评结果分好、中、差三个等级。对考核对象采取分类办法考核,其中:

一类“中心”五个:新安镇、李集乡、百禄镇、三口镇、新集镇。

二类“中心”六个:孟兴庄镇、张店镇、汤沟镇、堆沟港镇、田楼镇、北陈集镇。

在一类“中心”中,每次考核如有五张全差票即降级;二类“中心”中,如连续三次且每次都达到4张以上好等次票即晋升为一类“中心”。

三、奖惩

每季度通报一次考评结果,凡一类“中心”每季度各奖励1000元(每半年兑现奖励一次)。凡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取消评优资格;年内有连续三次排名处于末位,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挂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