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8〕53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灌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8-320724-89-01-508587。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计划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改造、新建建筑面积共计2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游客接待服务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信息中心、旅游购物中心、智慧旅游体验中心、大型停车场及AAA级旅游厕所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