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8〕55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刘集村老年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刘集村老年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堆沟港镇刘集村老年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8-320724-84-01-509124。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刘集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80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680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为1680平方米,居住总户数35户。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7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