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8〕73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李集乡二圩村幼儿园建设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李集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审批李集乡二圩村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李集乡二圩村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82-01-556348。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李集乡二圩村三圩、村部以西地块。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1768.9平方米(约2.65亩),总建筑面积923.9平方米,总投资为215万元。该项目拟新建一幢2层教学楼(建筑高度7.5米)以及操场、公共活动场地等其他配套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15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