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卫防〔2016〕6号
关于成立灌南县卫计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建设连云港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级中心的通知》(连委监督〔2016〕11号)等要求,为加强对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卫计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卫计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达华 县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杨 中 县卫计委副主任
于达年 县卫计委党委委员
成 员:耿祝生 县第一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刘仕良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谭 倓 县中医院副院长
房维高 县疾控中心主任
郑学展 县卫计委公共卫生科科长
管征汤 县卫计委医政科科长
尹礼春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杨海霞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杜雪梅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卫计委公共卫生科,郑学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灌南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责任分工
县卫计委负责灌南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定期督导检查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组织确认向上级报告。
县疾控中心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执行机构,负责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的采集和有关项目的检验工作;负责对食源性疾病暴发开展监测、网络报告等工作。
县第一人民医院为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二级医疗机构为食源性疾病监测机构,负责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