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项目
索引号: 014310093/2018-00008 信息分类: 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18-03-06
文号: 灌行审〔2018〕5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经济开发区佛山路、大连路、宁波路、温州路、新海西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经济开发区佛山路、大连路、宁波路、温州路、新海西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行审〔2018〕57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经济开发区佛山路、大连路、宁波路、温州路、新海西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经济开发区佛山路、大连路、宁波路、温州路、新海西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经济开发区佛山路、大连路、宁波路、温州路、新海西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8-320724-48-01-508370。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海西大道(人民西路-温州路)全长0.969km;佛山路(人民西路-温州路)全长1.699km;温州路(佛山路-宁波南路)全长0.977km;宁波南路(人民西路-新海西大道)全长1.502km;大连路(北海路-威海北路)全长1.733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2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