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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索引号:
014309260/2016-01225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9-21
文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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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日前,笔者从县民政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我县再次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9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800元。届时,全县1041名农村五保户得到全面“加薪”,…
我县为1041名农村五保户全面“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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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笔者从县民政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我县再次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9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800元。届时,全县1041名农村五保户得到全面“加薪”,农村五保老人幸福指数不断得到提升,五保集中供养率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