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8〕56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明辉路跨郑于大沟桥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明辉路跨郑于大沟桥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明辉路跨郑于大沟桥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8-320724-48-01-508418。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经济开发区东区明辉路与太仓路路口。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桥长45米,宽19米,桩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6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