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8〕80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明辉路、新东北路、新莞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县经济开发区明辉路、新东北路、新莞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经济开发区明辉路、新东北路、新莞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8-320724-48-01-51465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东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内容:共涉及3条道路,总长5321米。其中明辉路(新东北路~太仓路)长1692米,道路红线宽18米;新东北路(区北路~新港大道)长2148米,道路红线宽18米;新莞路(华嘉建筑公司~区南路)长1481米,道路红线宽14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4000万元。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