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连云港凤蝶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克利西丁、1000吨间氨基乙酰苯胺、1000吨对氯邻硝基苯胺及500吨邻氯对硝基苯胺等项目自查评估报告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连环委【2015】25号)文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连云港凤蝶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克利西丁、1000吨间氨基乙酰苯胺、1000吨对氯邻硝基苯胺及500吨邻氯对硝基苯胺等项目自查评估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21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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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邮 编:2225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附件:
1、项目全本/upload/201611/22/08197489356538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