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连云港友和食用菌有限公司日产海鲜菇1万5千袋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连环委【2015】25号)文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灌南县临港产业区中小企业园一期工程自查评估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0925173(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邮 编:2225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附件:
1、项目全本/upload/201611/30/7314581364887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