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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6-00136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1-28
文号: 灌 卫〔2016〕16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 卫〔2016〕1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计生服务站:为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印发<灌南县优化整合乡镇、村妇幼保健和…

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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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2016165


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计生服务站:

为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印发<灌南县优化整合乡镇、村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622号)、《关于规范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灌卫〔2016106号)文件精神,现就免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全县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新农合参合人员)。

二、免费项目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2.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3.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其他应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服务机构

经授权且取得执业许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医疗卫生单位。

在执业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可以开展放取宫内节育器、怀孕14周以下的人工流产、男女结扎术等技术服务;授权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定点开展怀孕14周以上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四、补助标准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每例50元,人工终止妊娠(14周以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每例150元,人工终止妊娠(14周以上)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每例500元,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每例500元。

五、结算流程

各(定点)医疗保健单位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登记簿、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接受手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填写《灌南县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表》,每季度结算一次。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工作口径要求,实施与本单位资质相符合的手术,杜绝超范围执业。

2.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必须按照操作常规,对受术者开展术前宣教及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确保手术安全。

3.严格查证验证制度,对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孕14周以上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要查验辖区乡镇计生站出具的有效证明,方可施术,并留存备查。

4.施术单位要严格查验免费人员资格,留存受术者身份证复印件,符合免费条件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县卫计委将统筹经费支出,逐步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中。

5.主动收集辖区内相关人员的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并于结算经费时上报,对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者采取网络直报。

附件:灌南县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表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1014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1024日印发


附件:

灌南县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手术名称

免费金额

备注

统计期间:                       统计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