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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017 信息分类: 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1-03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6〕9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新建灌南县汤沟粮食储备库3.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新建灌南县汤沟粮食储备库3.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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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699

关于新建灌南县汤沟粮食储备库3.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汤沟粮食储备库: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汤沟粮食储备库3.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新建灌南县汤沟粮食储备库3.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59-01-527223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期项目占地面积232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19平方米,其中12号平房仓建筑面积为6621.6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655平方米,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88.6平方米,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建筑面积为53.8平方米,消防水池储水量为500T,建筑基底面积7608.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储备粮食3.2万吨。

项目地址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汤沟镇政府东侧连五村。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4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代表:沈从华。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229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22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