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云港澄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分散蓝291-2、年产500吨分散红167、年产1000吨分散 红153、年产1000吨分散红145、年产3000吨分散橙288、年产500吨分散橙30、年产500吨分散黄118、年产500吨分散黄246、年产500吨分散绿99、年产500吨分散紫431、年产500吨分散红375、年产2000吨3-氨基-4甲氧基乙酰苯胺、年产300吨50%3-N,N-二乙酸甲酯氨基乙酰苯胺、年产400吨60%3-N,N-二乙酸甲酯氨基-4-甲氧基乙酰苯胺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作出审查意见公告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连环委【2015】25号)文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连云港澄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分散蓝291-2、年产500吨分散红167、年产1000吨分散 红153、年产1000吨分散红145、年产3000吨分散橙288、年产500吨分散橙30、年产500吨分散黄118、年产500吨分散黄246、年产500吨分散绿99、年产500吨分散紫431、年产500吨分散红375、年产2000吨3-氨基-4甲氧基乙酰苯胺、年产300吨50%3-N,N-二乙酸甲酯氨基乙酰苯胺、年产400吨60%3-N,N-二乙酸甲酯氨基-4-甲氧基乙酰苯胺项目作出审查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查意见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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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邮 编:222500
相关附件:
1、项目批复/upload/201702/06/1042349178865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