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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7-00001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1-17
文号: 灌卫防〔2017〕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落实好《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产妇、新生儿医疗安全与合法权益,经研究,定于1月18日对县中医院等五家从事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关于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换证评审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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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卫防〔20171


关于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

换证评审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落实好《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产妇、新生儿医疗安全与合法权益,经研究,定于118日对县中医院等五家从事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换证现场评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检查时间及机构

118上午:仁慈医院、三口中心卫生院、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118下午:孟兴庄卫生院、县中医院。

    二、评审依据与方法

    主要依据《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评审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随机访谈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评审。

    三、检查重点内容

包括助产机构产科房屋设置、设备配备、人员配备、服务质量、行政管理等。

    四、评审检查人员

    组长:郑学展  县卫计委公共卫生科科长

成员:力士大  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县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灵洁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治医师

          孙海平  县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徐春国  县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监督员

      郭婵媛  县卫计委公共卫生科科员

    五、其它要求

    本次检查评审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期满的换证评审,检查结果将作为换证依据。请各相关单位接通知后抓紧落实,对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整改迎查准备工作。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16

(此页无正文)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