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卫〔2017〕4号
关于加强2017年春节期间医疗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春节将至,人流量剧增,为加强我县医疗安全管理,确保群众过上一个吉祥安康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16〕54号)文件精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规范本单位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充分发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前哨作用,有效控制人群感染H7N9禽流感的发展,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1.明确领导责任。各级医疗机构一把手院长要负总责,统筹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分管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的日常工作。
2.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清晰的预检分诊标识,门诊部或急诊室预检分诊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
3.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在适宜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治疗室和更衣室。要配备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压舌板、输液器、注射器等基本医疗设备,有条件的单位需配备监护仪、呼吸机、开口器、气管插管、喉镜、气管切开包、心电图机、便携式或移动式x光机、吸引器、抢救车、氧气,并备足吸痰管、吸氧管和各种医用管道。每个发热门诊必须安排1-2名医生和2名护士专门负责发热门诊的日常运转,不得兼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医生对发热病人必须全面登记,认真书写发热病人门诊病历。
4.进一步强化防护措施。承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发热和急性呼吸道症状患者应佩戴外科口罩。
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1.依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要依法执业、按规行医,严禁出租、承包科室,严禁违规经营、超范围行医,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要严格加强医师外出会诊以及外科手术、介入和各类腔镜等侵入性医疗行为的管理。各单位要对医护人员的执业证书进行逐一查对,及时做好注册或变更手续。
2.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保证和持续改进方案,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评价。强化对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夯实基本功。狠抓医疗服务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和查对等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落实医院感染和临床用血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提高医疗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医患沟通与投诉管理。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要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完善医患沟通内容,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入病历,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要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实行“首诉负责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避免矛盾升级扩大。
4.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严格按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同时做好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医疗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处置预案,积极有效应对,尽可能消除医疗安全事件的不良影响。对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在1月20日前,开展一次拉网式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确定排查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医疗安全工作做到实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医疗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医疗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所辖村卫生室的医疗安全排查工作。
2.各单位将工作小结和2017年春节值班表,于1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卫计委医政科309室,卫计委将对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及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联系人:薛明,联系电话:0518-83696921。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