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伊斯特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蒸馏残(渣)液(HW02,271-001-02)5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黑龙江辰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进行焚烧处置处理;连云港天平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蒸馏残液(HW02,271-001-02)38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黑龙江辰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进行焚烧处置处理,转移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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