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表面处理污泥(HW17,336-064-17)65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南县)进行综合利用处置;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山东省临沂市)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表面处理污泥(HW17,336-064-17)12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南县)进行综合利用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 索引号: | 014308962/2017-00209 | 信息分类: | 社会救助,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28 |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关于青岛海尔能源动力、湖南江南汽车临沂分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申请跨省移入江苏亿洲的公示 |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表面处理污泥(HW17,336-064-17)65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南县)进行综合利用处置;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山东省临沂市)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表面处理污泥(HW17,336-064-17)12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南县)进行综合利用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