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卫〔2017〕8号
关于开展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委相关科室:
为保障我县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现就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全部内容,涵盖12类46项。
二、培训方式
分项培训,即各项目指导单位或科室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及工作计划自行组织培训工作。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所有项目培训工作原则上于3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项目指导单位或科室自行安排。
四、参加人员
各单位根据培训项目安排相关人员参训。
五、培训要求
各项目指导单位或科室要充分准备、尽早筹备、相互协调,确保本年度各项目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地按既定目标完成。
各项目指导单位或科室开展培训需有书面通知,培训结束后将培训相关通知、签到表、课件、图片、试卷、总结等材料报县卫计委公共卫生科。
为确保培训效果,参训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专家授课时玩手机等现象。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