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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7-00008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2-13
文号: 灌 卫〔2017〕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 卫〔2017〕9号关于上报2016年度计划生育先进村(居)的通知各乡镇计生服务站: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计划生育争先创优工作,根据灌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活动的意见》(灌人口计生领〔2016〕3号)文件精神,现…

关于上报2016年度计划生育先进村(居)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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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20179

关于上报2016年度计划生育先进村(居)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服务站:

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计划生育争先创优工作,根据灌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活动的意见》(灌人口计生领〔201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计划生育先进村(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15-3月20

二、申报程序

(一)村(居)自评(215225)。由村(居)按评估标准自查合格后报乡镇计生服务站。

(二)乡(镇)评估(226310)。乡镇按评估标准组织评估检查,确认达标后形成评估报告与申报意见报县卫计委。

(三)县级复评(311320日)县卫计委组织评估验收,达标后由县卫计委命名。

三、相关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对照《灌南县“十三五”计划生育先进村(居)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认真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好的村(居)优先申报,申报比例原则上在村(居)总数的10-20%之间。

附件:灌南县“十三五”计划生育先进村(居)考核评分表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28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210印发

附件

灌南县十三五计划生育先进村(居)

考核评分表

        乡(镇)         村(居)

序号

考核内容

权重

考核指标要求

考评方法

得分

1

组织管理网络

15

村(居)两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计生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及时调整并职责分工明确,目标责任制健全;计生专干学历年龄结构达标且待遇落实;5000以上人口村(社区)配备计生信息员;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内容合法,群众主动参与计生管理与监督。

查阅资料、座谈研讨等

2

计生阵地建设

15

卫生计生服务室、人口家庭文化宣传、村务公开等阵地建设达标;信息网络通畅且正常使用。

实地验收等

3

生育服务管理

20

全面两孩等计生政策实现进村入户,育龄群众政策知晓率90%以上;两孩以内生育登记制度规范,再生育人群底数准确;依法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流出、流入人口底数清、情况明且及时进行信息录入与交换;当年基本无违反政策生育行为。

查阅资料、信息比对、入户抽查及信访案件处理等

4

政策兑现落实

20

农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奖励优惠等政策目标人群底数清楚、准确并及时变更;幸福家庭创建、计划生育保险、扶贫帮困等任务及时落实。

查阅资料、入户抽查或第三方调查等

5

妇幼计生服务

15

目标人群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比例90%以上;规范开展孕、产等重点人群随访服务,及时动员群众参加生殖健康服务,计生药具发放到位率95%以上。

查阅资料;入户抽查等

6

信息采集上报

15

村级统计台账无差错,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及时入库率95 %以上、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100%、实现出生等个案数据交换、比对及共享。

数据比对、入户抽查等

7

群众满意程度

--

调查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

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