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28号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78-01-528387。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南起长江东路、北至新港大道,污水管道管径为d600-d800,管线全程长度约3.49km。
项目地址位于灌南县徐州路,南起长江东路,北至新港大道。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84.8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五、项目法人代表:耿学双。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