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灌 卫〔2017〕38号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委相关科室: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开展全县2017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4月5-1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核人员
县卫计委组织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2)。
三、考核依据和标准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35号)、《关于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的意见》(苏卫基层〔2015〕11号)、《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方案》(灌卫〔2017〕36号)等相关文件、《灌南县2017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1.考核乡(镇)卫生院及所辖两个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在2016年度未接受考核过的村中推荐一个,另一个从2016年度未接受考核过的村中随机抽取)、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2.考核采取现场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并充分利用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注重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及抽查复核真实性。
五、考核要求
1.被考核单位各项目责任人必须在岗,所有资料当场提供,因人员不在及资料无法当时提供的相关考核指标按零分计算。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时间安排不作更改。
2.考核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对照考核标准,认真考核。本次考核成绩将作为分配公共卫生资金依据,并纳入县卫计委年终目标考核成绩。
六、其他事项
车辆由县卫计委统一安排,每天早上7:50在县卫计委门前集中准时出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要求执行接待纪律,高度重视项目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县级完成考核。
附件:1. 2017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时间安排
2. 2017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组人员分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
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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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工作餐) |
下 午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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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
堆沟港镇第二卫生院 |
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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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
田楼镇第一卫生院 |
田楼镇第二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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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
三口中心卫生院 |
百禄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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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
新集镇第一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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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
北陈集镇卫生院 |
张店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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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
孟兴庄镇卫生院 |
汤沟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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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集乡卫生院 |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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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
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组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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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组 成 员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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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杨新梅 |
领 队: 杨 中
组 长: 郑学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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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 |
郭婵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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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 |
王 昕 荣秋艳 陆 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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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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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 |
丁梦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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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 |
刘阿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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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周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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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麻风病患者健康管理 |
浦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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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管理 |
薛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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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 |
陈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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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
朱硕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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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周 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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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健康管理 |
郭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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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妇幼卫生 |
吴津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