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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066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4-17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3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和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和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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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35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和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关于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和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和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77-01-511186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徐州路和泰州南路,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工程,南起长江东路、北至新港大道,污水管道管径为d600-d800,管线全程长度约3.49km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全程约1280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79.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灌发改投资发201694号、灌发改投资发201716号作废。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328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3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