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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7-00043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4-24
文号: 灌 卫〔2017〕4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 卫〔2017〕48号关于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灌南县“城区环境卫生与居住小区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灌双创发〔2017〕2号)和《灌南县2017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灌城整办发〔2017〕1号)…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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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201748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灌南县城区环境卫生与居住小区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灌双创发〔20172号)和《灌南县2017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灌城整办发〔20171号)精神,给全系统干部职工营造一个干净、整齐、有序的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卫计系统整体形象,建立全系统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决定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单位内外。各单位内的楼道、楼梯间、办公室、会议室、停车场等场所做到无烟蒂、无杂物、无痰迹、无蜘蛛网,无积尘,墙面无剥脱、无乱涂乱画,室内无乱堆乱放,门牌整齐,亭阁无锈痕,做到窗明几净,无卫生死角。落实门前三包工作。

2.家属区。加强环卫保洁,全面清理杂草渣土,及时清运垃圾杂物和建筑装潢垃圾,保持楼道整洁,墙体整洁无小广告,无私搭乱建,广场路边无乱堆乱放,积存垃圾定期拖走,做到长效管理等。

3.挂联共建村。全面整治旱厕、露天粪坑、畜禽散养、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现象,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疏通边沟,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继续推动村环境连片整治。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420-424日)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及承担挂联共建的家属区、村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排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25-515日)

各单位要根据县双创办《灌南县城区环境卫生与居住小区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本单位、家属区、挂联共建村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大清扫、大清理、大整治。

第三阶段:督查考核(516-520日)

各责任单位开展自身单位和责任区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及自查工作,并留下自查文字和图片记录。委创建办将邀请县创办家家到、处处到形式,对各单位和责任区域开展环境整治情况专项督查评比活动,并将评比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520日起)

各单位要长期巩固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委创建办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对照卫生检查标准,切实做好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单位形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对办公场所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扫。

(三)强化督查问责。检查组人员要严格检查,做好记录,做到客观公正,评比结果与各单位、各科室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相结合,对开展活动态度不积极、效果不明显、整治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评先资格

件:1灌南县卫计委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挂联共建分解表

2挂联共建村卫生标准

3家属区卫生标准

4医院卫生标准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420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420日印发


附件1

灌南县卫计委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挂联共建分解表

  

分工领导

责任单位

挂联科室(单位)

家属区

二院家属区(78户)

王德权

二院

人事科、宣教科

县医院家属区(156户)

县医院

卫生监督所、医政科、

基层卫生科

中医院家属区(96户)

县中医院

城区公卫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科

医药公司家属区(36户)

医药公司

疾控中心、政法科、卫协会

原计生家属区

妇幼保健院

计生指导科、计协会

挂联共建村

李集乡张庄村

李长浩

/

合管办、财务科、信息科

委机关及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委机关及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办公(经营)场所

孙树亮

张怀霞

委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

办公室、监察室


附件2

挂联共建村卫生标准

1.公用设施完好,道路全部硬化或绿化,路面平整、无坑凹;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堵塞、无污水溢流。河道定期清淤,禁止倾倒垃圾、粪便、桔杆等污染物。

2.环境整洁卫生,路面有专人清扫保洁,沿路居()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做到日产日清,无乱倒现象。

3.粪便管理规范,公共厕所改造为水冲式、无害化,每天洗刷保洁。群众户厕改造为无害化厕所,无旱厕。

4.居民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违章养犬。

5.主次干道两侧有行道树,无缺株、无枯枝,维护保养良好。

6.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挂乱晒、乱搭乱建。

7.无乱设摊点。经批准设置的摊点,必须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密闭垃圾箱,不得擅自移位或擅自扩大经营面积。

8.沿路单位门前五包落实,明确管理范围,落实管理责任。

9.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定期开展四害灭杀工作。室外环境设有灭鼠毒饵站,每2000米范围内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不得超过5处。

10.标语及广告牌规范设置,保持完好。

附件3

家属区卫生标准

1.基础设施完善。街巷、院落、路面硬化、平整、无坑凹、无积水。下水系统完好、畅通,窨井盖齐全,街巷和驻地单位公共厕所为水冲式;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街巷无乱搭乱建,辖区内群众户厕为水冲式卫生厕所。

2.驻地单位和家庭,室内家俱、设备、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无蛛网、积尘、鼠迹、蟑迹,房屋门窗完好,墙壁清洁,窗明几净。

3.驻地单位和家庭庭院,车辆停放规范,每天对街巷、绿地、院落清扫保洁,清扫保洁率达98%以上,做到无杂草、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占道、无乱设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抛乱扔、无乱丢废弃物、无闲置积水、无路面积尘。

4.单位和住宅用房屋顶、平台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保持经常整洁。住宅楼道无杂物、无乱贴乱画,墙面清洁,门窗完好,保持经常整洁。

5.道路两侧全部绿化或硬化,做到黄土不见天。

6.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样式、颜色一致。


附件4

医院卫生标准

1.室内(办公室、门诊、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更衣室、手术室、病房、检查室等)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无积尘,墙面无剥脱。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病房、候诊室、检查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或使用一次性茶杯。室内所有家俱、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2.室外(院落、场地、绿岛、花圃、假山、屋顶、平台等) 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垃圾杂物。机动车辆和自行车、摩托车按线停放,整齐有序。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树冠整齐,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绿化覆盖率应达36%以上,并设有盆花、盆景、小品美化环境。

3.垃圾、粪便管理严格。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单位厕所全部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规范,设施完好,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基本无臭味。粪池无漫溢,无蝇蛆。厕所内无蛛网,四壁无尘,地面整洁。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全院污水实施无害化处理.

4门前三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责任人,有责任书。门前无垃圾,无乱设摊点,绿化完好,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无乱写乱贴乱画。

5.单位内部和出租房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职工和病员食堂、浴室、理发店、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达到《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6.除四害工作落实,有领导分管,有专()职人员。单位内设的食堂、饭店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设有灭蝇灯,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盛放剩余物品、垃圾、泔水的容器密闭有盖,日产日清,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经常开展除四害活动,门诊、病房和食堂,做到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及鼠迹,基本无蝇。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

7.单位集体宿舍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日产日清。公用卫生间、盥洗间等公用部位标志明显,管理规范,保持整洁。

8.各级医疗单位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门诊日志制度,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疫情报告及时、准确、登记资料完整,实现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疾病的发生。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

9.各级各类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血站、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医疗卫生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